您现在的位置: 政策信箱

易地安置的离休干部所需经费如何解决?

发布日期:2013-08-02 11:27:53 来源: 点击次数:0

    1982年12月《劳动人事部关于发布〈贯彻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规定中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〉的通知》(劳人老〔1982〕10号)规定:
    易地安置的离休干部所需各项经费,由原单位汇交接受安置单位支付。易地安置已由接受地区支付退休费的退休改离休干部,由接受地区的干部、人事部门单列编制,并负责各项经费的预算编造和支付工作,由“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类”的“离休费”中列支。

上一篇: 什么叫易地安置?

下一篇: 易地安置的手续如何办理?